“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购买了保险之后,应在犹豫期内注意以下几点:
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投保人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现在,各家保险公司要求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百分之百的电话回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
不同的保险公司,退保所需要的资料有差异,但大体上,退保资料大同小异,准备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2.投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部分需要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等)、 3.保险合同正本、缴费凭证、4.银行卡复印件,详情可咨询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