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不小心重复缴纳了养老险的保费之后,对该如何进行退费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必不可少的部分。
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费时所需材料
1、首先需要所在公司单位的申请材料。
2、本人填写重复缴费的申报表并经本人签名。
3、重复缴费的时间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
4、需要重复缴费的投保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同的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要注意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且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1、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重复缴费退款条件的申报材料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办理。受理后,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2、若申报材料和参保资料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需要填写重复缴费的退款申请表和本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工作人员在受理之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相关手续,20个工作日后,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1、参保单位或者个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情况,只会退回重复的时间段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会退返单位的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其中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2、重复缴费的退回时间段要根据情况而定,其中有劳动关系的不予以退款,无劳动关系的缴费予以退款。
3、职工在异地转入的基金与本省直接所缴费的历史有重复的,会予以退回异地转入基金的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