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10、15、20、30年交
等待期:180天
1、病种全面加倍呵护
保障病种120种重疾、28种中症、45种轻症,承保病种全面丰富,加倍呵护客户健康。
2、男/女性恶性肿瘤保障
提供基础癌筛特定保险金保障,如果被保险人进行基础癌筛检查,且检查出患有特定恶性肿瘤的话,且未满60周岁,将给付100%基本保额。
3、缴费灵活可选
可以选择一次性交费,也可以选择10/15/20/30年交费,交费灵活,可以根据自己的保费预算,灵活选择交费期限;最长可选择30年交,大大减轻了投保人的经济压力。
4、拥有豁免压力锐减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罹患轻症或中症将豁免后续应缴保费,减轻罹患疾病后的缴费压力。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
确诊首次患120种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中疾病保险金
确诊首次患28种中症疾病,按60%基本保额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4、轻症疾病保险金
确诊首次患45种轻症疾病,按30%基本保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
5、保费豁免
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合同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6、基础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完成基础版癌筛项目检查并按要求上传体检报告。确认被保险人未患有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症和轻症后,提供基础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基础男性特定疾病,且未满60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基础女性特定疾病,且未满60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
7、选责任
(1)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承担重疾责任的,若其自“恶性肿瘤——重度”首次确诊之日起满3年后,第二次经专科医生确诊发生约定“恶性肿瘤——重度”,按50%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非“恶性肿瘤——重度”,且已给付重疾保险金的,自其确诊之日起满1年后,第二次确诊发生“恶性肿瘤——重度”,按50%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2)拓展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完成扩展版癌筛项目检查并按要求上传体检报告。确认被保险人未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中症和轻症后,提供扩展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扩展男性特定疾病,且未满60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扩展女性特定疾病,且未满60周岁,给付100%基本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