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照《标准》中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5年后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锐力量。
目前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自成立以来,解决就业28万人,为4.32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累计承担社会风险2780万亿元,支付各类赔款2260亿元,上缴税收580亿元,在各项公益慈善事业中累计投入超5.2亿元。
阳光财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版)是阳光财险承保的一款意外保障产品,当然是真的。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的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抗拒依法采取的行政、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注: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