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缴费年限:10年交、15年交、20年交和30年交
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疾险支持出生满28天到55周岁人群投保,投保范围中规中矩,但是,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疾险等待期较短,仅只有90天,和市面上其它180天等待期的同类产品相比,有着较大的优势。
同时,这款产品提供多种缴费期限,有10年交、15年交、20年交和30年交等四种方式。
人保健康康乐全佑重疾险在保障责任方面还是比较到位的,涵盖了轻症、中症、重症、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轻/中症保费豁免等保障。
以30岁投保为例,选择30万保额,交30年,保终身,选择方案一:
男士保费:6660元/年
女士保费:6390元/年
人保康乐全佑(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利益如下:
1、被保人在合同生效满90天后,确诊合同约定的40种轻症之一,可赔6万*3次,合同继续有效,首次即可免交余期保费。
2、被保人在合同生效满90天后,确诊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之一,可赔12万*2次,合同继续有效,首次即可免交余期保费。
3、被保人在合同生效满90天后,确诊合同约定的100种重疾之一,一次性赔30万,合同终止。
4、被保人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的全残,至少赔30万。
5、被保人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的身故,至少赔30万。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论一种或多种),按照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两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确定全残的,按合同的基保险金额、确定全残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前(不含当天)身故,按身故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后(含当天)身故,按合同的基保险金额、身故时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和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费豁免
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