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至70周岁
缴费期间:10/20/30年
基本保障: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 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轻中症疾病。
可选部分1:
疾病关爱保险金
1、轻症疾病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期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则保险公司在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轻症疾病关爱保险金。轻症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中症疾病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期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则保险公司在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中症疾病关爱保险金。中症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3、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期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则保险公司在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可选部分2:
重度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第一次重大疾病为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则自该“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3年后,若被保险人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合同可选部分2中的所有保险责任均终止。保险公司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第一次重大疾病为合同约定的除“恶性肿瘤——重度”以外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则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后,若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
选择30万基本保额,20年交,保至7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i无忧青春版重疾险(互联网专属)基本保障+可选一,则保费测算如下:
0岁男性:2280元/年;
0岁女性:2160元/年;
30岁男性:5070元/年;
30岁女性:4770元/年。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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