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等待期:无
年度有效保险金额:2.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内,已交保费×对应系数、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后,已交保费×对应系数、现金价值、年度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对应系数: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保单权益:保单贷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案例演示】
周女士,40周岁,选择投保爱心人寿映山红3.0终身寿险(分红型)。
交费期间:5年
基本保险金额:439,470元
保险期间:终身
年交保险费:100,000元
则,保险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