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险给付条件标准包括:一是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二是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以及认知能力障碍,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三是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残疾收入补偿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在定义和保障上有很大的区别,残疾收入保险即残疾收入补偿保险,是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险等,主要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不能获得正常收入或使劳动收入减少造成损失的补偿保险。它并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形式。
在产品特色上,残疾收入补偿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补偿因疾病致残的收入损失,另一类是补偿因意外伤害致残的收入损失。因此,它并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而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一般有保障的内容有: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进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长期护理险保险责任一般有以下内容: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老年疾病保险进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产品类型主要有日额津贴、费用补偿、服务提供等单一或相互交叉的形式,给付期限有一年、数年、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或者说80天等多种免责期。免责期愈长,保费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