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7天-65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限: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颐年养老年金保险支持出生满7天到65周岁人群投保,投保范围相对广泛,为更多人群提供保障。
这款产品提供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等保障责任,还提供垫交保费、借款等保单权益。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颐年养老年金保险具有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等缴费期限,减轻缴费带来的压力。
1、灵活搭配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颐年养老年金保险提供多种交费方式、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保险期间,可根据自身需求制定专属养老年金计划,长期稳妥规划,颐享福寿晚年。
2、身故保障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颐年养老年金保险提供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前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悉心守护家人幸福生活。
3、满期给付
如您选择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的,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可获合同满期时10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守护美好晚年生活。
养老年金
合同的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分为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五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24时(含)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24时(不含)之后身故,则身故保险金金额为零。
满期保险金
对于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的,该保险期间终止日即为合同的满期日。被保险人于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满期时的10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