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7天-55周岁
保障期限:至100周岁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
1、生存给付
都会臻鑫(优享版)年金保险提供生存年金,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55周岁,则自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2、退休保障
这款产品提供养老年金,自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3、祝寿贺喜
这款产品提供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当时的累计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都会臻鑫(优享版)年金保险。
保险期间:保至100周岁;
缴费期间:10年交;
月交保费:1374元;
基本保险金额:8000元。
则,李先生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生存年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55周岁,则自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养老年金
若被保险人自年满60周岁(含)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保险期间届满日(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合同终止。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公司将按当时的累计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