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障期限:10/15年
缴费期间:趸交、3/5年交
关爱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关爱金:
关爱金=首次缴纳保险费的金额×关爱金给付比例。
趸交比例:20%;3年交比例:60%;5年交比例:100%。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六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0年,则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15年,则保险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十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十年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