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80周岁
保障期限:8/10/15年
缴费期间:趸交、3/5年交
生存保险金
1.如果保险期间约定为8年,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开始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2.如果保险期间约定为10年,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开始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3.如果保险期间约定为15年,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开始至第14个保单周年日(含)止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于该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之间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