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72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3年交、5年交、10年交
生存保险金
1.若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自合同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5%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自合同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李女士,30周岁,为自己投保北京人寿京富鑫溢年金保险。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0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48000元;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第10个保单周年日。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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