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3.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
3、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且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
比例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