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30天-17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方式:9/19/29年交
豁免保险费
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 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或重度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保险的续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同按期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6次。
中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2次。
合同保障的所有重度疾病分为6组:第1次重疾:按基本保险金额与合同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第2-6次重疾:85周岁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如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如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基本保险金额与合同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在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前10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第10个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在给付第一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前10年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重度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后,于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再次确诊发生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重度”,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度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2次。
1、重疾多次赔付
新华人寿多倍领航重疾险(少儿版)将130种重疾科学划分6组,每组独立给付,6组重疾累计最高可赔付8次,守护终身。
2、特定关爱
新华人寿多倍领航重疾险(少儿版)提供少儿前10年关爱保险金,并于18周岁(不含)前针对20种少儿特定疾病提供额外给付关爱,放大保障系数。
3、缴费灵活
新华人寿多倍领航重疾险(少儿版)具有9/19/29年等交费方式,丰富选择,满足需求。
李先生,40岁,为自己10周岁儿子小李投保新华人寿多倍领航重疾险(少儿版)。
缴费期间:19年交;
年交保费:2540元;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则,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