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17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限:5/10/15/20/30年交
等待期:180天
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117种,基本保险金额。
中度疾病保险金:30种,60%基本保险金额,三次为限。
轻度疾病保险金:43种,30%基本保险金额,四次为限。
特定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20种,120%基本保险金额
罕见重度疾病额外保险金:20种,200%基本保险金额
ICU住院津贴:1000元×(被保险人每次实际入住ICU病房天数-免赔天数)
豁免保险费:重度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
(可选1)首次疾病关爱保险金:
首次重度疾病关爱保险金:60%基本保险金额。
首次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20%基本保险金额。
首次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2)重疾后住院津贴:300元×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
(可选3)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120%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4)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120%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5)家庭关爱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20%基本保险金额,较大值。
18周岁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6)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20%基本保险金额,较大值。
18周岁后,基本保险金额。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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