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限:至30周岁
缴费期间:10/15年交、至30周岁
等待期:90天
重度疾病保险金:128种,基本保险金额
中度疾病保险金:20 种,60%基本保险金额,两次为限
轻度疾病保险金:40 种,30%基本保险金额,三次为限
青少年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50%基本保险金额
豁免保费:轻度疾病或中度疾病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