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20/25/30年
缴费期限:3/5/10年交
1、未来盈定,保单利益确定。
根据保险期间/交费期间的不同,满期保险金的各年累计已交保费系数可达4.2%/4.5%/5.0%,保险利益均在条款中写明,被保险人满期生存,保证给付,给时间以厚度,未来方能稳盈。
2、未来充裕,便捷资金周转。
如需临时周转资金,亦可申请保单贷款,贷款比例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以解燃眉之急。
3、未来顺遂,尊享康养服务。
满足保费标准可享有焕新升级的“悦养老”服务,涵盖远程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养评估师、照护援助师、居家改造师五大康养专家,拥有顺遂人生,悠然颐养天年。
4、未来安心,拥有坚实后盾
“意定盈”具备身故保障,为您提供坚实后盾,即使保险期间发生极端风险,亦有中意人寿护您安心。
5、未来可期,满期妥善衔接
如您在产品保险期间届满后需要更为灵活的资金规划,可选择同时投保【中意金享锁(回馈版)终身寿险(万能型)】,满期金可自动转入万能账户,通过万能账户运作,为您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管理方式,资产规划延续终身。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和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乘以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
(2)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乘以以下给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