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72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2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3.0%
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臻享版)终身寿险支持出生满28天到72周岁人群进行投保,投保范围广,是一款老少皆宜的寿险保障产品。
这款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豁免保费保障,其中豁免保费适用于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下,若其中一名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已满18周岁,豁免后续保费。
另外,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臻享版)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医保的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3%)。
周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臻享版)终身寿险。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险费:2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902040元。
则,周女士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情况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为一人。
(1)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付。
(2)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前,按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付。
(3)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给付。
2、被保险人为两人。
(1)确定身故的先后顺序,后身故的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付。
(2)确定身故的先后顺序,后身故的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前,按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给付。
(3)确定身故的先后顺序,后身故的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给付。确定身故的先后顺序,后身故的已满18周岁且缴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给付。
(4)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无法确定身故顺序,按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额:均未满18周岁或均满18周岁,分别给付50%基本保额;一名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按下列较小值给付,剩余金额向另一被保险人给付:已交保费、身故保险金给付数额的50%。
给付系数:已满18周岁但未满41周岁160%;已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140%;已满61周岁120%。
豁免保费:意外身故。适用于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