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北京人寿京福满满终身寿险支持0周岁到70周岁的人群投保,投保范围广,可以为更多人群提供保障。
这款产品除了提供身故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等基本保障外,还提供了保单贷款、自动垫交、基本保额减少等权益,保障权益丰富。
除此之外,北京人寿京福满满终身寿险缴费方式有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等六种,满足不同人群的缴费需求。
1、价值增长
北京人寿京福满满终身寿险保险现价稳健增长,应对不断变化的保障需求。
2、免责条款少
北京人寿京福满满终身寿险仅有三条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少,为您提供贴心人身保障。
3、保单借款
北京人寿京福满满终身寿险可使用现金价值的保单借款功能。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3)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3N-1,N=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保单年度数。
高度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对应的给付比例;
(3)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3N-1,N=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所在保单年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