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0-65周岁
保障期间:6年
缴费方式:趸交、3年交
等待期:90天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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