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含)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年期:5年、10年、15年、20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终止。
(1)合同已支付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到达年龄大于或等于18周岁,则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或之前,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终止。
①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终止。
①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身故豁免保险费
投保合同时被保险人未年满18周岁且投保人未年满55周岁的,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的,则保险公司自投保人身故后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豁免剩余各期的合同期交保险费,但不包含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支持出生满30天到70周岁人群进行投保,投保范围广,是一款老少皆宜的寿险。
这款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豁免保费等保障,还提供减少基本保额权益。
这款产品具有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等多种缴费方式,缴费灵活,满足不同群体的缴费需求。
1、保额递增
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自第2个保单年度起,年度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增额至到达年龄105周岁。
2、灵活规划
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提供减少基本保额权益,可按照约定申请减少相应额度的基本保险金额,并领取相应的现金价值,助力生活灵活规划。
3、保费豁免
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提供豁免保费保障,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且投保人未满55周岁,在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则剩余各期保险费将被豁免,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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