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15/20/25年
缴费方式:5/10年交
身故保险金
1.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18周岁。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对应的比例。
2.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已满18周岁。若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
对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满期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大家欣选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25年;
缴费期间:10年交;
年交保费:1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42410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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