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间:5年
等待期:90天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按确定的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