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2.5%
等待期:无
身故或/残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比例:18-41周岁160%;41-61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主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4月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也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四川省成都市的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
国宝人寿股东包括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省内外优秀企业,注册资本19.8亿元。
国宝人寿主要经营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下设四川、重庆、北京3家省级分公司,在四川省开设7家中心支公司和1家支公司,在北京市开设1家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