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69周岁
保险期间:6/10年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0至17周岁100%;18至40周岁160%;41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前海尊享安泰两全保险,妻子吴女士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保险期间:6年;
趸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15132元。
则保障利益如下:
若李先生不幸身故,其妻子吴女士可领取给付比例乘以所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
若李先生在合同期满仍生存,则领取115132元满期保险金。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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