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6年、1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2.5%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的,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则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则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系数:
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
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40%
已满61周岁(含):120%
1、投保灵活
臻瑞倍致终身寿险投保年龄范围广泛,从出生满30天至75周岁均可投保,提供了多种缴费期限,满足不同经济状况的人群需求。
2、保额递增
阳光人寿臻瑞倍致终身寿险保额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复利递增,确保了被保险人在长期内拥有持续增长的保障额度。
3、权益贴心
臻瑞倍致终身寿险在保单权益方面支持保单贷款、减额交清等功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灵活性和应急能力。
【案例演示】
王女士,35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瑞倍致终身寿险》。
交费期间3年,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279560元。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