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1、灵活可选:帮您精心规划
提供多种交费方式、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保险期间,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制定专属养老年金计划。根据您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和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期间,自约定领取年龄起,若被保险人于相应养老年金给付日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可按合同约定领取养老年金,长期稳妥规划,颐享福寿晚年。
2、保证领取:助您放心未来
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含)起至此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为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间内未领取的保证养老年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障:为您悉心守护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前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悉心守护家人幸福生活。
4、满期给付:给您安心保障
如您选择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的,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可获合同满期时10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守护美好晚年生活。
养老年金
合同的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分为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五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24时(含)之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24时(不含)之后身故,则身故保险金金额为零。
满期保险金
对于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的,该保险期间终止日即为合同的满期日。被保险人于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满期时的10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