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至106周岁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养老年金
(1)自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
(2)自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月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5%给付养老年金。
自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二十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前(不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后(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80周岁对应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金。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前,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