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5-60周岁
保障期限:至8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领取频次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不含当日),其金额为: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额的100%;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为该基本保额的8.5%。
合同自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的15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10倍向受益人给付祝寿金,祝寿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所交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乘以已交费年度数计算。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后(含当日)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效力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