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满30天-8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至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后的第19/29个保单周年日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
养老年金
(1)保障方案一
若被保险人在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保障方案二、保障方案三
若被保险人在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满期保险金
(1)保障方案一
合同无满期保险金。
(2)保障方案二、保障方案三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且未发生其他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
经保险公司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李女士,55周岁,为自己投保长城八达岭南山版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保障方案三。
保险期间:至首期养老年金领取日后的第29个保单周年日;
趸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700元;
红利领取方式:累积生息。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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