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具体诠释如下:
1、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全额给付。
2、意外残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意外残疾是按比例给付,最高给付以身故给付为限。
3、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意外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交多少钱,是由投保各项因素的决定的。如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性别等,一般保费几百元的保险,保额会从10万至100万不等。保险公司在意外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使得意外险的保费低,保额高,性价比很高,适合大多数的人群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