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满30天-65周岁
保障期间:10年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癌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癌症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合同自疾病首次确诊时起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该“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TNM分期为I期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癌症保险金。
(3)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该“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TNM分期为II期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癌症保险金。
(4)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该“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TNM分期为III期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癌症保险金。
(5)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且该“恶性肿瘤——重度”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TNM分期为IV期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癌症保险金。
(6)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首次确诊患有合同所界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但医院专科医生未明确诊断TNM分期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金额的300%给付癌症保险金。
(7)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原发于血液系统的恶性肿瘤——重度或者原发于脑或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重度中的任何一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癌症保险金。
(8)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重度远端转移或转移癌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0%给付癌症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时同时符合合同约定的上述(1)-(8)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其中给付金额最高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选择20万基本保额,10年交,投保海港长乐防癌安心版疾病保险,则保费测算如下:
0岁男性:476元/年;
0岁女性:382元/年;
30岁男性:1204元/年;
30岁女性:2574元/年。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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