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照顾:包括协助进食、饮水、洗澡、穿衣、洗漱、如厕等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活动。这些服务旨在帮助失能人员维持基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2、基础护理:如床铺整理、更换床单、清洁卫生等。这些服务旨在保持失能人员的生活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3、康复护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提供相应的康复训练和指导,如物理治疗、职业治疗等。这些服务旨在帮助失能人员恢复或改善身体功能。
4、医疗护理: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管理、注射、输液等医疗护理服务。这些服务旨在确保失能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照顾。
5、心理护理: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等服务,帮助患者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这些服务旨在缓解失能人员因疾病或伤残带来的心理压力。
6、特殊护理:针对特定人群(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的特殊需求提供的个性化护理服务。这些服务旨在满足失能人员的特殊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初步申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员,需在长护定点机构先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参保人或其亲属、代理人需携带社保卡、申请表及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向长护定点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2、初步评估:长护定点机构会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后,申请人将接受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的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专家小组的现场评估。
3、专家评估:专家小组对评估结果进行集体评审,最终结果会在相关部门网站及长护定点机构公示,接受监督。评估结果将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长护险的保障范围以及具体的护理等级。
4、办理手续:评估通过后,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长护险的相关手续,包括选择护理机构、签订护理合同等。
5、享受服务:办理完手续后,申请人即可开始享受长护险提供的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机构会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为其制定个性化护理服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