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出生且出院满5日-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3 年交、5 年交、10 年交
以下是部分条款内容介绍:
1、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一次关爱金。
2、年金
自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起(含第7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金(包括关爱金和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4、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金(包括关爱金和年金);
(2)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同时满足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6、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同时满足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