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特别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的20%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生存年金
自合同第6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仍生存,在此期间保险公司每个保单年度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特别生存年金的余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联人寿福寿年年终身年金保险。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2183元。
则保险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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