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满30天-5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3/5/10年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发生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按照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乘以约定的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龄给付比例:未满60周岁为5%;年满60周岁(含)为1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1)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条款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保险公司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1)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李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恒安标准福惠逸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初始保险金额:142200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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