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障期限:10/15/20年、保至55/60周岁
缴费期限:3/5/10年交,交至55周岁
1、满期给付
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提供满期金,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并且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2、年龄覆盖较广
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无论是刚满18周岁的青年人,还是65周岁的老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
3、灵活规划
这款产品客户可以在10/15/20年后或在退休后领取满期保险金,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期限,灵活规划更贴心。
王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
缴费期间:5年交;
保险期间:15年;
年交保费:10000元;
基本保险金额:70080元。
则,王女士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