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中韩东方尊1.0(领航版)终身寿险支持0岁到60周岁人群进行投保,具有趸交、3/5/10年交等缴费方式。
这款产品除了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外,还提供了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保障责任较全面。
这款产品还享有丰富的保单权益,分别是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减保等,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压力。
李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中韩东方尊1.0(领航版)终身寿险。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441200元。
则李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间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比例表》确定);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间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比例表》确定);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一定比例: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至4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160%;
4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至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140%;
6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120%。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因飞行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在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时,还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0%额外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