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之前,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3倍;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李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联人寿盛世金享终身寿险。
缴费期限: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442243元。
则李女士可获得的现金价值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江苏无锡。。
国联人寿开发的产品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领域,同时以“便捷、专业、亲和、互动”的服务理念,高效透明的运营体系、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有效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总的来说,国联人寿盛世金享终身寿险是由国联人寿承保的寿险,投保范围广,还是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