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证期间:20/30年、至66/88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18/19/20/25/30年交
等待期:90天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