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20/30年、至50/55/60/65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5/10/13/14/15/18/19/20/28/29/30年交、至50/55/60/65周岁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不满18周岁100%;满18周岁但不满41周岁160%;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140%;满61周岁120%。
其他权益: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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