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30年交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18周岁后,基本保险金额。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18周岁后,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乘坐民航班机:2倍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乘坐客运汽车、客运列车或客运轮船: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50%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可选2:私家车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50%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可选3:猝死关爱保险金
8%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可选4:恶性肿瘤(重度)身故额外保险金
10%基本保险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