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有效保险金:2.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保险公司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与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保险公司按以下(1)与(2)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为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为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比例:18-41周岁前160%;41-61周岁前140%;61周岁及以后120%。
李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中韩东方尊2.0(龙耀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396400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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