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方式:3/5/10年交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保险期间对应的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比例:10年100%;20年110%;30年12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2、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倍基本保险金额。
3、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2倍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含该保单周年日),且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10倍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含该保单周年日),且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含该保单周年日),5倍基本保险金额。
4、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倍基本保险金额。
5、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倍基本保险金额。
6、驾驶非机动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倍基本保险金额。
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农银人寿金穗安行两全保险。
保险期间:30年;
缴费期间:10年交;
年交保费:1920元;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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