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升终身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有不同的给付比例,保险金额每年按3.35%递增,以40周岁男性为例,为自己投保,交费年期5年,每年交10万,5年共交50万,5年半之后,现金价值就达到并超过50万元,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此外,阳光升终身寿险强大的年金转换功能可以帮助客户在年老时将现金价值直接转换用于购买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专项养老,充分满足客户的养老需求,为客户提供一份稳定的养老保障。
1、产品构成简单,责任清晰
保障身故和全残,18岁前是,给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18岁后身故,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年度有效保额三者较大者给付;
以0岁男孩为例,交费10年,年交保费10万,假设100周岁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22758240元。
2、终身增额,保障递增
每年保额以3.35%复利增长,有效保额=基本保额×(1+3.35%)^n-1(n是已过的保单年度数)。
3、高现价,现金价值增长快
40周岁男性为自己投保,交费5年,每年交保险费10万元,合同生效第6年的现金价值累积就可超过已交保费,第26年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所交保费的翻倍。
4、年金转换权,保单贷款,资金更灵活
投保人或受益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年金转换:
(1)受益人在申请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时可以将全部或部分保险金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
(2)阳光升合同交费期满后,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
投保人若需应急资金,可按现金价值的80%向保险公司低息借款,姐款期间不影响保单权益。
5、现价领取透彻,满足不同需求
交费期间内各期保险费均已交纳,且保单已经过完5个完整的保单年度后,投保人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需求按需领取现金价值,例如可按需领取做为教育金、旅游金、养老金等等。
所属公司:阳光人寿
产品条款:阳光升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出生30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年、5年、10年、20年交
等待期:180天
起售保费:5年交最低2万,10年交最低1万,20年交最低6000元
定价利率:3.5%
综上所述,阳光升终身寿险基于产品形态设计,使得该产品具备权益清晰的独特优势,充分满足高端客户在资产安全传承方面的需求。若有疑问可来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