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人寿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多样化的领取方式:
信泰养老年金保险支持年领和月领两种领取方式,满足不同投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对于希望每年领取一笔较大养老金的投保人,年领方式更为合适;而对于希望每月都有稳定收入的投保人,月领方式则更为贴心。
灵活的起始领取年龄:
信泰养老年金保险为投保人提供了灵活的起始领取年龄选择。男性可选择60、65或70周岁开始领取,女性则可选择55、60、65或70周岁开始领取。这种设计使得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养老规划,选择最合适的领取时间。
保证领取期间:
信泰养老年金保险通常设有保证领取期间,如信泰如意嘉享养老年金保险就保证领取二十年。这意味着,在首次领取养老金后的前二十年,无论投保人是否生存,都能确保获得约定的养老金。这种设计大大增强了产品的稳定性和保障性。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地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2亿元,可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并具备多个领域的投资能力,年规模保费平台500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逾2300亿元,客户总量超620万人。
创立以来,信泰保险依托区位优势,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及战略资源,已先后开设浙江、江苏、北京、河北、广东、厦门、深圳、大连等18家分公司,经营区域基本覆盖国内经济发展相对活跃的重点区域。
信泰如意乐享养老年金保险
1、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9周岁
保障期限: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后的第20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二十四时止
2、保障内容
养老年金
(1)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养老年金;
(2)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后(含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大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为零。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信泰如意嘉享养老年金保险
1、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9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2、保障内容
养老年金
(1)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养老年金;
(2)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且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自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含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二十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后(含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