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我们全社会都关心的话题,养老保险产品在我们的市面上也不断更新。今天我们来介绍一款由北京人寿推出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那就是北京人寿京福颐年养老年金保险。这款保险产品保证领取20年养老金,还有身故保障。那么这款保险产品到底怎么样呢?北京人寿京福颐年的保障范围有哪些呢?北京人寿京福颐年有哪些产品特色呢?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北京人寿京福颐年养老年金保险属于养老理财保障产品,约定时间可按年或月领取年金,还有身故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导致身故、高度残疾可豁免保费。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趸交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养老保险金
1. 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月领,自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金额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
2.若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年领,自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开始领取日)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金额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合同开始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7周岁以下,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且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的,则自其身故后合同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意外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
合同开始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7周岁以下的(含17周岁),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高度残疾,且投保人被确定高度残疾时未满60周岁的,则自投保人高度残疾后合同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证领取20年养老金
不管生老病死都不会影响领取养老金,在领取日开始,可以每年或者每个月领取。
身故可赔可领本金有保障
养老金还没领取就身故了,或者领取途中身故了都有保障,保证领20年,身故还能返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本金有保障,交了就不会亏。
投保人身故高残有保障
为投保人提供豁免服务,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投保,投保人未满60岁身故,可豁免后期保费,不管交的是10万还是100万,统统免交,养老金照样领。
综上所述,北京人寿京福颐年是一款适合我们养老的保险产品,这款保险产品可以保证我们领取20年,而且本金有保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