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福利在大大提高,居民的幸福指度在大大提高,一般而言用人单位都会在社保中心给职工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大保险。当然应有的职业属于高危职业,因此在缴纳五险的时候,用人单位也会向商业保险公司给职工购买意外保险,意外保险,也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那么职工因工作而受伤时候,该找谁赔偿呢?是用人单位,还是保险公司?
员工是属于工伤事故,那么和单位是否购买意外保险无关,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向单位索取工伤赔偿即可,其他由单位进行处理。按照中年相关的法规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从法律关系考虑。公司应该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金。发生工伤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意外险赔偿后,公司应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办理工伤险有三个途径:
一、到社保办理工伤保险。
二、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针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而推出的保险,此外还保障职业病,这种保险要由雇主购买。
三、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可以为员工提供24小时的保障,保险责任是保障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