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报销条件:
参保人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并且在生育一个月前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如果参保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是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如果连续缴纳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可以按照定额标准的30%支付。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并且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了生育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生育津贴等。
生育保险的保障内容一般包括: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
1、产假:指女性职工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2、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3、医疗服务:即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照顾妻子,并有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2、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时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生育保险为妇女生育期间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从而起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上述就是对生育保险的介绍,通过综合上文所讲的几点以及其他诸多方面来看,生育保险是非常优秀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